配方中所选用的助剂在发挥白身作用的同时,应不劣化或最小限度地影响其他助剂功效的发挥,最好与其他助剂有协同作用。在一个具体配方中,为达到不同的目的可能加人很多种类的助剂,这些助剂之间的相互关系很复杂。有的助剂之间有协同作用,而有的助剂之间有对抗作用。


【协同作用】协同作用是指塑料配方中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添加剂一起加人时的效果高于其中某种添加剂单独加人时的效果。

(1)在抗老化的配方中,具体协同作用如下。

①两种轻基邻位取代基位阻不同的酚类杭氧剂并用。

②两种结构和活性不同的胺类抗氧剂并用。

③抗氧化性不同的胺类和酚类抗氧剂复合使用。

④全受阻酚类和亚磷酸酷类抗氧剂并用。

⑤半受阻酚类与硫酣类抗氧剂并用有协同作用,主要用于户内制品中。

⑥受阻酚类抗氧剂和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并用。

⑦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与磷类抗氧剂并用。

⑧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与紫外光吸收剂并用。


(2)在阻燃配方中,协同作用的例子如下。

①在卤素/锑系复合阻燃体系中,卤系阻燃剂可与Sb2O3发生反应而生成SbX3, SbX3可以隔离氧气从而达到增大阻燃效果的目的。

②在卤素/磷系复合阻燃体系中,两类阻燃剂也可以发生反应而生成PX3、PX5、POX3等高密度气体,这些气体可以起到隔离氧化层的作用。另外,两类阻燃剂还可分别在气相、液相中相互促进,从而提高阻燃效果。


【对抗作用】对抗作用是指塑料配方中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添加剂一起加人时的效果低于其中某种添加剂单独加人时的效果。

(1)劝在防老化塑料配方中,对抗作用的例子如下。

①HALS类光稳定剂不与硫醚类辅抗氧剂并用,原因为硫醚类滋生的酸性成分抑制了HALS的光稳定作用。

②芳胺类和受阻酚类抗氧剂一般不与炭黑类紫外光屏蔽剂并用,因为炭黑对胺类或酚类的直接氧化有催化作用,抑制抗氧效果的发挥。

③常用的抗氧剂与某些含硫化物,特别是多硫化物之间,存在对抗作用。其原因也是多硫化物有助氧化作用。

④HALS不能与酸性助剂共用,酸性助剂会与碱性的HALS发生盐化反应,导致 HALS失效;在酸性助剂存在时,一般只能选用紫外光吸收剂。


(2)在阻燃塑料配方中,也有对抗作用的例子,主要有如下两种。

①卤系阻燃剂与有机硅类阻燃剂并用,会降低阻燃效果。

②红磷阻燃剂与有机硅类阻燃剂并用,也存在对抗作用。

(3)其他对抗作用的例子如下。

①铅盐类助剂不能与含硫化合物的助剂一起使用,否则引起铅污染。因此在PVC加工配方中,硬脂酸铅润滑剂和硫醇类有机锡千万不要一起加人。

②硫醇锡类稳定剂不能用于铜电缆的绝缘层中,否则引起铜污染。

③在含有大量吸油性填料的填充配方中,油性助剂如DOP润滑剂的加人量要相应增大,以弥补被吸收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