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佛山在行动。日前,佛山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及一次性塑料餐具;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培育可降解塑料原材料和制品产业示范基地。
近年来,随着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新兴业态发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又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此次《方案》主要针对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四类塑料制品污染,提出分区域、分品种、分阶段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覆盖塑料全生命周期的塑料污染治理体系,推动塑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佛山。
在不可降解塑料袋与一次性塑料餐具使用上,《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全市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
宾馆、酒店也是塑料污染的重点领域,《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全市范围内的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随着网购交易额的日益增长,快递包装污染随之而来,快递过度包装更是备受诟病。针对快递包装污染的问题,《方案》给出硬核解决方案: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45毫米宽度及以下的胶带封装比例提高到9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
不仅是塑料制品的使用受到限制,《方案》还对塑料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环节提出要求。
《方案》提出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如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的属于淘汰类的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投资。
《方案》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首先,提倡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制品。
同时,鼓励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如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设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
此外,《方案》提出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支持佛山塑料生产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紧跟市场需求,提高可循环、易回收等先进环保塑料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能力。支持可降解塑料原材料和制品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动可降解塑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着力打造可降解塑料产业全链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和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按照国家、省要求,逐步提高佛山可降解塑料原材料生产能力,培育可降解塑料原材料和制品产业示范基地。
接下来,佛山还将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可降解塑料材料和产品生产企业、再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给予政策倾斜。